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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部印发了《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关于推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总体方案(暂行)》。为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提升关键领域技术创新能力,结合我省实际,省科技厅制定了《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二、总体框架
《湖南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共6部分,总体定位为打造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后备队伍。
第一部分“总体思路”。包括建设思路、建设原则、建设目标。
第二部分“功能定位”。技术创新中心定位于“实现从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促进重大基础研究成果产业化”“将研发作为产业,将技术作为产品”。
第三部分“建设布局与重点建设领域”。包括建设布局、重点建设领域、组建模式、建设条件。按“四个面向”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智能制造等领域进行重点建设。突出为区域和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对知识产权、研发经费、创新团队等提出具体要求。
第四部分“体制机制”。明确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的体制机制要求。包括实施科学有效的法人模式、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强化收益分配激励、开展市场化技术创新服务、面向全球吸引凝聚创新人才、构建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
第五部分“建设程序”。明确创建技术创新中心的程序,即提出意向、方案论证、启动建设、监督实施。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发挥政府引导和服务作用,落实和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完善“共商、共建、共享”的开放运行机制、开展绩效评价。强调实施“科技+”,省科技厅会同市(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支持创新中心建设。
三、主要特点
1.突出顶层设计。采取定向组织和市州政府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省科技厅提出省技术创新中心总体布局,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重点任务,提出优先布局领域。符合条件的单位经市州政府推荐后向省科技厅提出建设意向,研究制定建设方案,提出省技术创新中心的领域和方向、建设模式、重点任务等。
2.强化协同支持。省科技厅与省技术创新中心所在市州人民政府或省直主管部门签署协议,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按责任分工在政策、资金、项目、土地、人才、基础设施等方面为中心建设发展提供支持保障。
支持创新中心打造人才高地。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和参与单位要对创新中心充分赋权,支持创新中心通过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激励机制,培养和引进高水平创新人才;创新中心所在地市州政府在人才住房、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补贴等方面对创新中心的高水平创新人才予以重点支持,为创新中心打造人才高地提供良好条件;省科技厅和省直主管部门通过科技项目、人才计划支持创新中心高水平创新人才发挥作用。
3.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技术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相结合,构建“科研与市场”协同衔接的运行机制。鼓励以技术、人才、资本等创新要素为纽带,探索组织跨学科、跨主体合作的协同攻关模式,构建应用基础研究、工程研发、技术推广相结合的人才队伍结构。建立市场化的绩效评价与收入分配激励机制,鼓励成立由科研团队持股的轻资产、混合所有制公司,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带着创新成果兼职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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