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和支持投资者来新邵兴办企业,促进新邵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新邵实际,新邵县政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尤其在实施创新创业奖励方面,制定了以下具体优惠政策:一是鼓励客商来新邵投资兴办科技型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高新企业认定,除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外,对认定的高新企业每个奖励10万元。二是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每个分别奖励100万元、20万元。三是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每个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四是对全省创新大赛获奖项目按奖金额1:1实行后补助。五是对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服务平台的,每个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六是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每件分别奖励20万元、20万元、10万元、3万元。对新注册的马德里国际商标每件奖励2万元。七是对新增为规模以上的创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创新创业奖励。
供稿: 新邵县科技局 侯康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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