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禁毒网讯 据“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将依托咪酯掺进电子烟中进行销售,甚至将此类电子烟贩卖给未成年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益。近日,广东省东源县人民法院就一起贩卖含依托咪酯电子烟案件进行判决,被告人梁某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基本案情
2023年9月底,被告人梁某开始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同时将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贩卖给邓某某(未成年人)、黄某、刘某某等人,共计贩卖烟弹9只,收取毒资共计3540元现金。其中,梁某先后三次将6只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贩卖给邓某某,邓某某将上述烟弹先后两次贩卖给黄某2只、贩卖给刘某某1只。
公安机关在被告人梁某家中查获电子烟、控烟弹、烟油等赃物,对其吸食毒品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期间,梁某主动供述其贩卖依托咪酯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积极提供其上线的信息,协助公安机关将其上线抓捕归案。
裁判结果
被告人梁某无视国家法律,违反毒品管理法规,多次向他人贩卖依托咪酯,其中一人为未成年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梁某具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会让人产生短暂的“上头”快感,极易形成依赖,大剂量吸食还会影响吸食者的情绪、思维和行为举止。青少年正处于脑部发育的关键时期,吸食依托咪酯会对脑部神经造成不可逆的损害。广大青少年要提高警惕,远离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切不可因好奇或者追求刺激而触碰法律红线。
依托咪酯已于2023年10月1日被列入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都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罚。向未成年人贩卖依托咪酯,应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