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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纲要(2019-2035年)
文件名称: 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纲要(2019-2035年)
索引号: 4305000054/2019-00186  
公开目录: 规划计划 公开责任部门: 科技局
发文日期: 2019-05-1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5-10 有效期: 永久
一、《纲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九大确定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描绘了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从十九大到二十大,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我们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又要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2018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上发表了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论述,对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进行专门部署,深刻阐述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大意义、工作方针、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明确提出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防治能力现代化,总书记的讲话为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党的十九大之后国家进行了机构改革,组建了应急管理部,构建了包括地震灾害在内的大应急格局,在新的形势下,对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2018年6月,中国地震局党组作出了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出台了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现代化建设三个阶段的战略安排,构建了防震减灾科学技术、业务体系、服务能力、社会治理四个方面的现代化布局。2018年10月和2019年3月,中国地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总书记重要讲话,就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组织两次专题学习,提出了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的重点任务,就是要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等四大工程。近期,为进一步推进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中国地震局党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国家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意见》进行了补充完善,对《意见》确定的战略安排、布局和任务进行了细化,印发《纲要》。
  《纲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国发〔2010〕18号)的重要体现。《纲要》紧紧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重大战略,着眼于国家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的视角,总体把握国家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实际与趋势,是涵盖地震系统内外、包括整个系统的现代化建设纲领性文件,是推动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纲要》的发布和实施将在今后较长的一段时期,明确地震系统的前进方向,统一大家的行动,积极引导地震系统广泛开展现代化实践,确保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目标实现,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
  二、《纲要》编制的过程。
  《纲要》编制工作于2018年6月启动,历时11个月,期间局党组同志多次就相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明确编制思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积极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国家大应急管理体制,准确把握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内涵,充分体现局党组发展思路和战略布局,落实深化改革要求,科学谋划事业发展目标。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组建了地震系统内外力量组成的专家组,多次召开研讨会,并赴浙江、山东、四川、广东、北京等地区和清华大学公管学院、气象局发展研究中心等进行广泛调研,不断完善《纲要》内容。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纲要》多次征求了地震系统各单位、部分高校及相关行业的意见建议。局领导主持六次专题会研究审议,经过反复讨论和研究,最终完成《纲要》。
  三、《纲要》设立2020年与2035年两个目标节点的考虑。
  《纲要》设立2020年作为近期发展目标,这个目标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国发〔2010〕18号)第二阶段奋斗目标保持一致。到2020年基本形成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基本业务、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发展框架,这与《防震减灾规划(2016-2020年)》相契合,也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明确要求,更是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
  《纲要》设立2035年发展目标,目标是到2035年,全国基本实现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这与“十九大”确立的国家现代化建设“两步走”第一阶段战略目标节点相衔接。2035年目标瞄准基本实现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提出建成现代化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基本业务、科技创新和社会治理四大体系的奋斗目标。基本实现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需要长期规划、持续建设。到2035年还有16年时间,我们可以根据国家需求变化、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等情况,不断调整和丰富现代化内涵,在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基本业务、地震科技创新、防震减灾社会治理四大体系现代化建设上做到更全面、更系统的发展。
  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实现这两个节点的目标都不容易。目前,防震减灾工作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薄弱环节,与国际先进水平还存在差距,这对广大地震工作者而言,既是沉甸甸的压力,更是前进的动力。
  四、围绕加快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的战略目标,《纲要》谋划部署的重点任务。
  《纲要》在主要任务方面,突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强化地震应急响应保障服务,聚焦基本业务发展,加强科技和信息化支撑,向国家大应急管理体制提供技术支撑服务保障。
  一是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水平,这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全面提升全社会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的首要政治任务。
  二是强化地震应急响应保障服务能力,这是落实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求,支撑国家大应急管理体制的重要职责。
  三是加快发展地震基本业务,这是推动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提升防震减灾工作能力的重要基础。
  四是加强地震信息化建设,提升地震信息化水平,以信息化推动现代化。
  五是加强地震科技创新,提升地震核心技术水平,这是体现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
  六是强化法治建设和人才发展,完善防震减灾法律体系框架,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人才队伍,这是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同时,将“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融入《纲要》,为工程的立项实施提供规划依据。
  五、《纲要》的突出特点。
  《纲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建立了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地震基本业务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突出政治统领。《纲要》旗帜鲜明地提出坚持党对防震减灾事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工作机制,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和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认真落实国家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始终保持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正确方向。
  二是突出风险防治。《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把提升地震灾害风险防治水平放在重要位置,并强化地震应急响应保障服务能力,确保实现切实减少人员伤亡,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风险和损失的根本目标。《纲要》坚持预防为主,以科学认识和把握地震灾害规律为基础,以地震灾害风险管理为主线,强调关口前移和主动防御,以全面提升全社会地震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纲要》以建立高效科学的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为重点,细化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和治理的全链条各环节任务,以提升地震安全服务为引领,加快地震监测预警、地震风险调查评估、地震预测和行业应用等地震基本业务发展,着力形成“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全面统领、现代地震基本业务有力支撑”的任务布局。
  三是突出创新驱动。《纲要》强调防震减灾事业的科技属性,强调科学认知和把握防灾减灾救灾事业发展规律,支撑引领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纲要》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把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地震人才队伍作为事业发展的重点,逐步形成“引天下英才而聚之、聚天下英才而用之”的环境。《纲要》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国家高质量发展要求,把提高信息化水平作为事业发展的重要目标,全面布局地震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数据挖掘、人工智能、5G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四大体系的应用和更新换代。
  四是注重规划实施。强调宏观引导与具体行动相结合,提出了一系列可操作、可落实的战略任务。注重科学推进现代化进程,明确了实施路径和保障措施,边实施、边评估、边完善。
  六、到2035年还有十六年时间,确保《纲要》设计目标任务实现的主要措施。
  《纲要》已经正式发布实施,下一步如何有效地贯彻实施,确保发展目标的实现,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对防震减灾事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中国地震局成立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纲要实施的统筹协调。各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细化现代化建设的任务措施,确保纲要任务有序推进。
  二是以改革促发展。要把深化改革同现代化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各单位要对接防震减灾全面深化改革与现代化建设的具体措施,确保系统性地同步推进。
  三是完善财政投入支撑体制。充分发挥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优势,建立相适应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筹划实施具有全局性、长远性影响的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强化项目保障。
  四是加强跟踪评估。建立健全检查评估制度,作为推进现代化建设的考核依据。各单位根据当地和单位特点,制定现代化建设年度重点任务,定期报告工作进展。建立和完善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制度,加强年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七、《纲要》与“十三五”、“十四五”规划的关系。
  《纲要》在时间上明确了到2035年的发展目标,涵盖了“十三五”、“十四五”时期;在关系上,对“十三五”规划是发展和细化,对“十四五”规划是蓝图和指引。
  防震减灾“十三五”规划印发实施两年多年来,防震减灾事业面临了新的形势和要求,局党组也作出了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的战略部署,《纲要》在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的基础上,结合事业改革发展需要,对2020年发展目标做进一步发展完善和细化实化。
  未来将要启动编制的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在《纲要》已经确定的未来16年事业发展蓝图的前提下,明确“十四五”规划的重点是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在发展目标与主要任务上聚焦于到2025年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在规划内容上与《纲要》紧密衔接。
  八、当前推进落实《纲要》的主要工作。
  日前中国地震局已成立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印发了2019年现代化办工作要点。当前推进落实《纲要》的主要工作是按照工作要点抓紧推进2019年各项重点工作,主要包括:
  一是完成《纲要》任务分解。要明确任务分工和细化要求,汇集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全社会共同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的格局。要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地震系统上下共同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合力,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局属各单位都要成立现代化建设领导机构,并根据《纲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方案。各业务中心、研究所等直属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国家队”职责,引领和支撑本领域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各省局要充分发挥地方“主力军”作用,统筹做好本区域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
  三是推进重大项目实施。要对接国家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建设九大工程,按照应急管理部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凝练地震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地震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和地震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等四个重大项目,做好协调衔接,争取项目立项和启动实施。要做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项目、“一带一路”地震监测台网项目、地震科学实验场项目等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尽快提升自身能力。各省局要抓紧做好“十三五”项目实施,积极争取地方项目资金,还要提前谋划“十四五”规划预研,做好重大项目凝练。
  四是推进现代化试点示范。推进现代化试点省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直属事业单位中选择试点,扩大覆盖类型;在监测预报预警、震灾预防、科技人才等领域推进试点,扩大试点覆盖领域;总结试点经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五是开展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建设。开展现代化评估考核指标研究,进一步编制完成现代化指标体系,指导现代化建设评估,明确现代化建设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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