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湖南省洞口县人民政府以洞政发〔2012〕23号文件的形式,正式出台《洞口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以及《邵阳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方案》精神,确定了洞口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的定位、目标、工作重点和主要措施。
《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县专利申请年增长率保持15%左右,其中发明专利占20%左右;全县专利申请量超过130件,注册商标总量达到253 件,国家驰名商标 1 件,省著名商标 22 件。文化、版权及相关产业获得长足发展。农林业授权的植物新品种数量达到 3 个,获得地理标志的农产品达到 2 个。专利实施转化率和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并扶持、培育3家左右知识产权优势(试点)企业。
为了保障《意见》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委宣传部长、县人大副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协副主席任副组长、县知识产权局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16个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协调全县科技、工商、文广新局等单位,合力推进知识产权工作。同时,政府除设立专项专利申请补助和专利转化奖励基金外,也对各类企事业单位如何切实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做了明确规定。
《洞口县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意见》的出台,是洞口县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战略的实际行动,更是洞口县委、县政府为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此举必将全面提升洞口科技创新和服务能力,推动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洞口县知识产权局:向跃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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